9月,青岛市在优化居住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、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等方面,出台多项重要政策。这些政策一起看——
出台优化居住用地供应
和规划管理措施
为推动居住小区高品质建设,营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《关于优化居住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措施(第二批)》。《措施》从门卫室、车库出入口坡道、建筑外立面、户属空中花园、室内挑空等方面提出容积率支持措施,旨在提升居住品质,满足人民群众“住有优居”的需求。
关于优化居住用地供应
和规划管理措施(第二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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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出企业迁移登记“一件事”服务
市行政审批局等5部门印发《青岛市企业迁移登记“一件事”工作实施方案》,对省内跨市迁入青岛企业、青岛市内迁移企业,实现营业执照、税务、社保、公积金四个环节线上“一网、一表”申请,线下“一地、一窗”受理,精准破解企业迁移两头折返跑、档案寄递难、数据不同步等难题。
据悉,企业迁移登记“一件事”服务于2024年9月底上线运行。
青岛市企业迁移登记“一件事”
工作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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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
2025年度,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,一档居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80元,二档居民、少年儿童和在校大学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00元。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,一档居民每人482元,二档居民和少年儿童每人415元,在校大学生每人170元。
明确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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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旧小区加装电梯
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
2016年12月5日以前建成的本市适用《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,且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使用登记的,每部电梯补贴20万元,预留电梯井的补贴资金减半,补贴由国债资金和市财政承担。
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
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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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
政府采购作为按市场化原则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,是政府与市场进行连接的纽带。此次印发的《通知》,在以往相关要求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压缩相关环节时限,提高全流程电子化水平,净化市场交易秩序,推动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、服务便捷高效、竞争公平有序。
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
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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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全省率先推出大件运输“一件事”
9月20日,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5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《青岛市大件运输“一件事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,通过政务服务标准规范、线上线下服务协同、一链办理流程优化等改革举措,着重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、材料重复交、办理流程繁等问题,高效推进集成化办事服务,深化提升我市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效能。目前,大件运输“一件事”市级线上线下服务已同步启动。
青岛市大件运输“一件事”
实施方案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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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
为推动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,助力我市蔬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,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,经研究,确定在平度市、莱西市试点实施蔬菜目标价格保险。
关于开展蔬菜目标价格
保险试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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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
自2024年1月1日起,对我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。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所需费用,已参加工伤保险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;未参加工伤保险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关于2024年调整一级至四级
工伤职工伤残津贴、
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
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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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青岛日报、青岛政务网 编辑 | 三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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